校体委下发关于浙江大学2016年阳光体育竞赛活动的通知

Editor:yhj Date:2016-03-15 Hits:3052

各院系(学园),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增强师生员工体质健康,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规定,校体委决定在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举办浙江大学2016年各类阳光体育竞赛活动。
    阳光体育竞赛活动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体艺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承办,团委、宣传部、校医院、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各校区管委会、学生会、学生体育社团、体育协会等协办。
    本科生组:设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太极拳、跆拳道、健美操、排舞、啦啦操、无线电测向、第二届校园马拉松赛、第二届水上运动会、第四届春季运动会(特色项目)、秋季运动会(田径传统项目)共18项比赛。
    研究生组:设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排舞、第二届校园马拉松赛、第二届水上运动会、第四届春季运动会(特色项目)、秋季运动会(田径传统项目)共10项比赛。
    教职工组:设环校接力赛、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第一届春季运动会(特色项目)、第二届校园马拉松赛、第二届水上运动会、秋季运动会(田径传统项目)共8项比赛。
    希望有关院系(学园)、部门、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广泛开展体育活动,以“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为宗旨,突出院系(学园)、部门、单位特色,认真做好参加2016年各项赛事的赛前锻炼、选拔组队、参赛等各项工作,共同把2016年阳光体育竞赛活动的各项赛事办好。
附件:浙江大学2016年阳光体育竞赛活动规程总则
备注:各项目竞赛规程如有微调,请参照体艺部网上通知。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