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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Editor:jox Date:2022-03-16 Hits:1214

    现将《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全体教师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施行。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3月2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jinouxian@zju.edu.cn。全文如下: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开课学院教学委员会评价部分)补充规定
征求意见稿
 
进一步促进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结合部门实际,对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开课学院教学委员会评价部分)》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表1.公共体育课程综合评价分值分布与具体要求》中教学委员会确定评价赋分值原采用每个分配区间的最高值进行计分,相邻区间差值为0.5,经过调研,现将教学委员会确定评价赋分值每个分配区间内以0.001分差为基准,进行赋分。《表2.公共艺术课程综合评价分值分布与具体要求》中教学委员会确定评价赋分值采用每个分配区间的最高值进行计分。
      二、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的终结性结果分为前20%、21-60%、61-90%、后10%等四个区段,不定义评价结果的等级。由各部门、学院 (系)在数据使用时自行确定。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奖评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如有需要,原则上前30%为优秀,31-60%、61-90%为良好,后10%为合格。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