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扩大院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管理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党委发[2014]78号),结合我部实际工作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采用“民主推荐方式”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范围内选拔体艺部办公室副主任(副科)一名,现通知如下:
一、“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基本程序:
(一)民主推荐或自荐
(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三)部务会票决
二、推荐候选人基本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应具有两年以上在校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的,应具有3年以上在校工作经历;
2、对年龄的要求:提任副科职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三、推荐和截止日期: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直属党总支部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