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体育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3-03-20 来源: 编辑:yyy 浏览次数:1902次

一、体育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与执行学校有关体育教育的各项相关规定和政策,积极协助部领导做好学校体育教育的各项工作。
2.依据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内容,组织研讨和制定符合学校体育教育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并加强管理与落实执行。
3.每学年组织召开体育教学、群体和运动队工作研讨会,在总结和分析本年度教学情况的基础之上,提出具有建设性改进与实施的完善方案,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与发展规划。
4.全面负责组织与协调学校的体育教学、群体和运动队工作,全面提升体育中心的工作质量。
5.在广泛听取教师对体育中心工作具有建设性意见的基础之上,改进工作思路与方法,并提出完善工作质量方案。
6.加强体育中心的师资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业务素养。
7.加强对外高校间体育教育的交流活动,在研究、分析和总结其它学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现状,提出学校体育教育工作改进的方案。
8.负责协调好与场馆中心、体质健康与素养研究中心之间的工作。
 
二、体育中心副主任(群体)工作职责
1.协助体育中心主任做好学校各项群体工作。
2.在总结与分析本年度学校群体工作的基础之上,提出完善群体工作的下年度工作计划。
3.积极组织、协调与实施各项群体竞赛工作,并对年度各单位的竞赛结果进行汇总统计与评比。
4.加强对学生体育社团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引导社团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
5.积极配合校工会举办各项体育竞赛活动,为学校广大教职工提供体育锻炼机会。
6.与场管中心及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促进校内各项群体活动的顺利进行。
7.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内群体活动的指导工作,要求下系教师密切联系各个学院,并协助各学院有效开展各项体育工作。
8.协助体育中心主任做好教师年度群体工作业绩的评价。
9.认真完成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体育中心副主任(教学)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与执行学校有关体育教育的各项相关规定和政策,积极协助体育中心主任做好完成日常教学的各项工作。
2.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教学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3.每学年认真总结和分析本年度教学情况,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与发展规划。
4.负责分管完成体育教学及课程建设方面的规划、组织、实施的管理工作。
5.组织体育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定期进行体育教育手册的完善与修改。
6.加强公共体育部的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与技能培训。
7.负责分管公共体育部教师教学的定量考评工作。
8.组织开展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及日常教学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和尝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教改活动。
9.每学期组织教学督导组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不定期进行教学检查、看课和听课,并对教学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为提升公共体育中心整体教学质量尽心尽职。
 
三、体育中心副主任(竞训)工作职责
1.制定高水平运动队和普通生运动队,日常生活、学习、训练、比赛的管理办法和条例。
2.制定高水平运动队和普通生运动队年度对外竞赛计划以及总结年度竞赛工作业绩。
3.负责高水平运动队和普通生运动队的日常生活、学习、训练、比赛的管理工作。
4.协助体艺部副主任和公共体育中心主任,做好教练员年度工作考评和业绩评价工作。
5.积极完成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