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体育活动的育人功能,吸引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浙江大学“以赛促练、以测促练、运动干预、课外指导”的校内体育竞赛与活动机制,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校园体育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外群体体育竞赛与课外群体体育技术指导
(一)课外群体体育竞赛
浙江大学校内群体体育竞赛从2011年开始实施综合运动会,确定竞赛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橄榄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武术、跆拳道、太极拳、游泳、环校接力、健美操、体育舞蹈、排舞、健美、桥牌、生存能力等36项,实施“以赛促练”的课外群体体育计划。
1.每年从上述项目中选择15-18个单项作为年度校内竞赛项目,其中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武术、迎春环校接力、健美操为必选项目。
2.确定为年度校内竞赛项目均设单项名次与团体分,并设年度总团体(总团体分记分办法与各单项分值由校体委讨论确定)。
3.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都可参赛,求是学院学生主修专业确定后优先代表院系参赛。
4.每位学生年度参赛项目最多不得超过年度校内竞赛确定项目中的三个单项(含三个单项)。
5.结合教职工校内体育竞赛,每年12月份举办浙江大学运动会颁奖晚会,颁奖晚会由校体委、文委主办,校工会、体艺部承办,校办、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协办。
(二)课外群体体育技术指导
课外群体活动技术辅导是课内体育教学以外进行的教学活动,是体育教学延伸和补充,是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广泛运动技能指导,为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提供实践机会,是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开展课外群体活动,为广大师生提供技术辅导活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于2010年9月份确定了各学院、系、学园课外群体活动辅导教师,为各学院的各项校内竞赛及群体活动提供课外活动辅导及技能指导,并且免费开设了体质健康提高班,为体质较弱及肥胖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体质健康辅导。节假日及课外锻炼时间在紫金港校区风雨操场、足球场,玉泉校区乒乓房等安排辅导教师进行各运动项目有针对性的课外活动辅导。
二、学生体质健康评定与管理
二、学生体质健康评定与管理
(一)学生体质健康评定
1.评定依据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办法,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精神,浙江大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评定对象
《标准》实施对象为在校1-5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评定项目
按新《标准》要求,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4.评价指标与权重
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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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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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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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在校
全日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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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指数(B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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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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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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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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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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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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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位体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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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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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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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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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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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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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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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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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kg/米2)
5.等级评定
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6.毕业要求
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三、四、五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每年有0.5个学分,在完成相关体育课程、课外体育锻炼的基础之上,方可获得《标准》测试中的0.5个学分。提前毕业学生应按正常毕业学生规定的测试次数完成方可毕业。
7.评奖
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学校的评奖,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学校三好学生的评选。
(二)学生体质健康管理
1.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同学请务必携带校园卡。
2.缓测要求
因伤、因病或其它原因(包括短期出国交流)暂时不能参加学年测试的学生,需经校医院或学院(学园)证明,填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网站上下载),并将缓测申请表交至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7室,经体艺部体质健康研究中心核准后,方可在下一学期参与体质健康的补测。
3.免测要求
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需经校医院开具证明,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网站上下载,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将经各学院(学园)盖章的免测申请表及校医院证明交至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7室,经体艺部体质健康研究中心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测试。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注明免测。
4.800/1000米测试前,负责测试的教师需带领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提醒学生若测试时出现身体不适、体力透支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测试并立刻告知老师;测试中应密切注意学生的身体反应;测试后应密切关注身体反应大的学生;
5.针对体重超重、身体素质较弱的特殊体质和个体特殊需求的学生,体艺部每学年春夏、秋冬学期在各校区免费开设3—5个体质健康提高班;
6.测试期间学生可以进行多次测试,7个项目中只有身高/体重采取覆盖式记录;其它(立定跳远、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800米/1000米、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六项测试取最优成绩记录;
7.测试结束学生可登录公共体育与艺术部(http://www.tyys.zju.edu.cn)的“体质健康动态信息系统”或“浙大体育与艺术”微信公众号进行体测成绩查询。
8.测试工作及补测
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由体艺部统一安排时间。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公共体艺部统一安排补测时间,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三、浙江大学群体工作指导委员会
顾 问:邬小撑 楼成礼沈黎勇
主 任:吴叶海
副主任:张 锐
委 员:董育平 潘雯雯 潘德运 施晋江 傅旭波 陈志强
柳志鹏 叶亚金 余保玲 杨永明 吴 剑 傅建东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