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体艺部 [2012] 6号
关于全面普及体育卫生与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学生体质健康、体育卫生安全问题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如不能切实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甚至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严重不足,体育卫生安全、自我预防、应急处理、急救措施常识的缺乏,以及较长一段时期以来推行的快乐体育,导致大学生体质健康持续下降,错过体育运动技术技能和锻炼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等现象。大学体育是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最后时期,我校在继续推进公共体育教育改革与创新,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同时,全面实施体育卫生安全、自我监督、应急急救教育及规范校内体育竞赛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体育卫生与安全认识
在体育教育过程中,即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竞赛、课外活动等,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体育及各相关部门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建立伤害事故应急体系
1、成立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伤害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吴叶海 副组长:虞力宏、周聪
成员:陈志强、施晋江、董育平、卢芬、鲍江华、傅旭波、张锐。
应急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各项活动安全应急小组如下:
(1)体育教学:陈志强、钱宏颖、鲍江华,教学团队负责人、任课教师。
(2)校内竞赛:张锐、吴剑,教学团队负责人、学生体育社团、协会、俱乐部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
(3)校外竞赛:潘德运、张锐、相关代表队教练。
(4)体质健康测试:董育平、潘雯雯、相关体质健康测试教师。
(5)场馆池应急小组:施晋江、傅旭波、陈烽、卢芬、党政办公室。
2、加强体育卫生与安全宣传: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体育卫生与安全知识宣传,如教师课堂体育卫生与安全传播,张贴安全温馨提示,网络宣传等,就如何防止体育教育活动中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发生伤害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急救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体育卫生安全教育:将体育卫生安全、自我监督、应急急救知识纳入体育课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每学年规定二学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从2012-2013学年春学期开始,使每个在校学生都必须接受体育卫生安全、自我监督、应急急救教育。
4、加强体育卫生安全巡视:为了排除、预防安全隐患,加快应急处置速度,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场地(1000米、800米)和12分钟考试,必须安排至少一名安全巡视员;重要赛事,如中长跑、越野赛、游泳、足球、篮球、橄榄球、跆拳道,比赛现场必须安排至少一名体育教师在场指导。
5、场地器材排查制度:建立场馆池、器材、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6、设置应急急救设备:在紫金港及其他校区田径场、风雨操场、体育馆放置应急急救设备。
三、制订体育竞赛与活动规程
所有校内体育竞赛与活动都必须科学制订竞赛与活动规程,规程内容包括:竞赛与活动名称、主办单位、竞赛日期、竞赛内容、参与对象、预计人数与队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经费预算等。学生体育社团、协会指导教师和下院园系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参与规程制订。
四、规范体育竞赛与活动审批流程
1、体委主办的校内体育竞赛与活动:由公共体育中心分管负责人提交体艺部分管副主任审批;
2、学生体育社团、协会主办各类体育竞赛与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签字并盖章,由社团指导教师提交公共体育中心分管负责人审批;
3、院园系主办各类体育竞赛与活动:必须经由所在院园系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并盖章,由下院园系指导教师提交公共体育中心分管负责人审批。
五、规划体育竞赛与活动
1、校体委主办:本科生12项、研究生6项、教职工6项,全年共22项;
2、学生体育社团主办:学生体育社团、体育协会每学年至少组织1项以上全校性或年级性体育竞赛或活动;
3、院、园、系主办:各院园系每学年至少组织1项以上具有院园系特色或传统的体育竞赛或活动。
六、举行校内体育竞赛必备下列条件
1、参加田径中长跑、越野赛、游泳、足球、橄榄球、跆拳道等对体能要求较高的比赛项目的师生员工,都必须出具体检合格证明;
2、田径、越野赛、游泳、足球、篮球、橄榄球、跆拳道比赛,必要时安排一名医务人员到场,并备有应急急救药品与设备;
3、除田径、越野赛、游泳、足球、篮球、橄榄球、跆拳道比赛外,其它项目由社团指导教师或下院园系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人确定是否需要医务人员到场。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