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分会: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我省高
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我省“双一流”和“双高计划”建设, 更好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 学会 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 及各分会成员。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 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 相关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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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 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 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 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 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 4), 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 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 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 1 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 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 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 2 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 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分会协 同组织实施。各高校和各分会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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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会限额推荐申报立项,各高校常务理事单位限报 4 项,各高 校理事单位限报 3 项,各分会限报 5 项。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年度高 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课题论证活页》(附件 2)。
3.由各推荐单位按质量优劣排序后,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 3)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学会秘书处。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 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 50 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 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等成果, 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 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 题申请资格。
2.课题承担单位验收完成后,将验收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寄 学会秘书处,并附上课题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重 点课题需要)。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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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报书》 一式 1 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 3 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一式 1 份(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 格式), 文件名为“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单位名称”。相关表格可 在学会网站(http://www.zjgjxh.cn)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统 一发送学会秘书处邮箱:zjgjxh2019@163.com。材料邮寄地址: 杭州市文晖路 321 号教育大厦 509 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 处(310012);联系人: 施建祥,戚锦;联系电话:0571-88008566, 0571-88008533。
2.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逾期不 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 项申报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