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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4-11-26 来源: 编辑:yhj 浏览次数:877次

 一、时间:2014年11月21日9:00-10:00
二、地点:紫金港体育馆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吴叶海、虞力宏、何一兵、潘德运、骆文棽、张伟民、张锐、金熙佳、张春晓、吕萍、刘卫中、刘剑、陈坚坚、金雷、刘博
四、会议主持:吴叶海
五、记录:金鸥贤

主要内容
一、现场核对10-14级高水平学生的数据反映出来的问题
    1.高水平运动队竞训管理存在问题,特别是数据档案不健全、欠到位;
    2.高水平学生入校后,其它运动队借用或转项目审批制度不健全,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相关负责人不知情;
    3.目前存在部分学生不训练的情况,不训练原因不明,特别是10级(毕业班)不训练的问题较突出,已经引起学生不满。
二、针对以上问题的解决方案
    1.请公体中心加强竞训管理,在15个工作日内建立健全高水平学生的数据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入学性质、入学前成绩、专项测试成绩,推荐教练,入学后每学年运动成绩、训练情况、学习文化(学分),参与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活动等信息。
    2.建立项目转项目审批制度,运动员转项目必须根据部门统一发展规划的需要,履行规范审批程序。
    (1)运动员所转项目原则:
    a.必须是部门统一发展规划的运动项目,并有助于缩短该项目发展周期;
    b.必须符合该项目相关竞赛规程,符合运动资格;
    c.大一、大二学生不得转项,根据需要可以借用;
    d.被借用运动员的管理由原运动队负责,转项运动员的管理由现运动队负责;
    e.借用或转项所取得成绩,属于现运动队负责教练员。
    (2)运动员转项审批程序:
    a.由所借或转项教练员提出需求申请(借运动员必须清晰填写借用时间、训练时间、比赛日期、比赛性质等);
    b.运动员所在队教练员、主教练(田径队总教练)同意(签字),并提出借或转项目理由;
    c.公体中心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并提交部务会讨论决定。
    3.关于大五(毕业班)学生训练,根据毕业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以学生毕业为本的精神,经全体高水平教练讨论一致通过:大五(毕业班)学生必须保证累计3次/周及以上训练。
    4.关于大一~大四学生,经全体高水平教练讨论一致通过:根据入学时性质确定训练次数,入学时为自主招生、二本线65%(浙江省75%)的学生必须按规定保证每周5~6次以上训练,入学时为一本线的学生必须按规定保证每周3次及以上训练。
三、高水平队员目前两个校区来回跑,校车票不够,骑电瓶车存在安全隐患,部门可安排校车进行接送,具体方案由潘德运落实。
四、每年公开发布高水平运动员训练状况、学习成绩、比赛成绩白皮书,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
五、加强学籍管理,与本科生院和教育学院联系受权学籍管理系统。
六、按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对教练员工作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