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体艺部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经部门研究决定,制定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工作职责等制度。现将各项制度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月8日-3月10日,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yinyin0317@zju.edu.cn。
附 件
1.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总支副书记兼副主任工作职责
2.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体育中心工作职责
3.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艺术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4.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场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5.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6.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体育教师工作考核与评价办法
7.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艺术展演奖励标准与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