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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5年“三好杯”篮球(研究生组)、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5-04-23 来源: 编辑:yhj 浏览次数:3511次

  浙江大学2015年“三好杯”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男子研究生组)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研工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安全保卫处、校区管委会、校医院、学生篮球联盟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检验我校学生的体育竞技水
平,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热情,为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服务。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康育人、培育精神、健全人格。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5月15日—6月15日在玉泉校区灯光球场、风雨操场、玉泉体育馆进行。
五、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根据上届“三好杯”比赛的名次确定种子队,按蛇形排列分组,其余各队经抽签决定组次及排序。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确定。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每一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赛制,决出1—8名。
2、 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3、 比赛用球:男子7号球,由组委会提供。
4、 每场比赛分四节,每节比赛时间为10分钟。第一阶段比赛除暂停、换人、罚球和第四节最后2分钟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按规则规定停表外,其余时间均不停表。第二阶段比赛时间按《篮球规则》执行。
5、 为加强对比赛的管理,确保本次比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报名时(领队、教练联席会议)须向组委会交纳“参赛保证金”5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组委会有关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并且队员参赛资格经查实无问题的运动队,交纳的“参赛保证金”将在赛后如数退还。
(1)某队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则按自行弃权论处。若某队自行弃权,判罚该队比赛以0:20负于对方,参赛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参赛队员必须符合参赛资格,如经审查发现有资格不符的队员参赛,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20负于对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比赛期间某队或某队队员出现打架斗殴等行为,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20负于对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停赛两年的判罚。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参赛单位
1、 以学院(系)为单位组队参赛。
2、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必须由学院、系老师担任),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
3、各参赛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深、浅)的比赛服装(印有篮球竞赛规则规定的号码)。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参加本次比赛。
2、所有参赛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必须是属于同一单位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以2014-2015学年春学期报到注册为准)。在职研究生不得报名参赛。
3、 高水平篮球队队员、篮球专项学生不得参赛。非高水平篮球队队员、非篮球专项的学生(如田径、排球、网球等特招生和体育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系)可报名2人参赛(在报名表中注明)。
八、报名办法
1、 各参赛学院(系)、必须按下述格式(见附件)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于5月7日前报寄电子信箱:ilovezjuba@163.com 。另一份报名表以及参赛队员资格证加盖学院、系公章后,在赛前的领队会议上交出。
2、 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7日,逾期不报作弃权论。报名单一经报出,不得更改(以5月7日的报名表为准)。联系电话:苏天南同学18906778696 许慧老师13606800375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分别颁发浙江大学“三好杯”篮球赛奖杯和个人荣誉证书。如有赞助单位协办,奖励办法另定。
2、 比赛成绩将以5倍的积分方式计入各参赛单位校运会团体总成绩,如冠军计为5块校运会金牌。
3、 所有参赛单位均可获得5分参赛分,并计入学院(系)团体总分。
十、领队、教练员会议通知
1、 领队、教练员会议定于5月11日(周一)晚上18:30在紫金港校区田径场2楼会议室召开,确定小组赛分组等事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 各参赛队在会上需上交以下书面材料等:
(1)参赛队报名表(附件一)(加盖院系公章);
(2)所有队员的参赛资格证(附件二)(加盖院系公章;贴1-2寸证件照);
(3)所有队员的学生证复印件;
(4)所有队员的校医院健康证明;
(5)交纳“参赛保证金”500元。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参赛资格证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
2015年4月20日

 

 

  浙江大学2015年“三好杯”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研工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检验我校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热情,为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服务。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康育人、培育精神、健全人格。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5月16日开始,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灯光网球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一)混合团体赛
(二)单项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七、参赛办法:
(一)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参赛。分为本科组和研究生组。
(二)每个参赛队限报:
A 人数:领队1人,教练1人。
B 项目:团体限报4-6人,各单项限报4人(队)。
(三)所报名运动员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高水平网球体育特招生及单考单招网球专项的运动员不参加本次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混合团体赛(安排在5月16、17日)
1、所有单场比赛均采用六局平局决胜,有占先。
2、先进行单循环小组赛;小组赛阶段每个团体需打满5场比赛。
3、淘汰赛阶段团体5场3胜即结束。
4、比赛顺序为:男单1号,男单2号,女单,男双,混双。
5、每人每场可以参加两盘比赛,但不能参加两盘单打。
6、比赛采用有裁判制,可根据参赛者要求采取信任制。
7、弃权者按比分6比0处理。
8、比赛用球:天龙
9、场地:室外硬地(紫金港校区灯光球场)
(二)单项赛(安排在5月23、24日)
1、所有单场比赛均采用六局平局决胜,有占先。
2、赛制为淘汰赛。
3、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4、每人最多只能报名参加二个单项(前提是没有报名参加团体赛),如报名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最多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单项比赛。
5、比赛用球和场地同团体赛。
九、培训时间:
2015年 5 月 12 日晚上19:00在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抽签并商讨比赛相关事宜,请各代表队务必准时派人参加。
联系人:楼老师:13588743336(短号551492)
十、录取名次:
(一)参赛运动员人数(队)多于8人(队),录取前8名;
(二)参赛运动员人数(队)少于8人(队)(含8队),减一录取;
(三)所有项目报名少于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但允许运动员在教练领队会议上改项。
十一、奖励办法:
(一)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奖杯。
(二)个人项目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积分方式:参照综合运动会具体办法(所有参加混合团体赛的单位均可获得3分参赛分,并计入学院(系)、学园团体总分)。
十二、报名和报到:
各单位于2015年5 月 8 日前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地址:13588743336@163.com), 同时将盖有学院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在5月12日教练领队会议里上交(注意:报名表上运动员的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报名表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