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浙江大学运动队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各类体育比赛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 编辑:yhj 浏览次数:3070次

    为提高应对突发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大学关于全面普及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与预防伤害事故的实施意见》(校体委﹝2014﹞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浙江大学运动队在浙江省举行的大学生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
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玉勇       
    副组长:潘德运
    成员:各运动队领队和教练。
三、实施规范
    (一)吃:赛会期间必须在承办比赛的学校吃饭,以保证食物安全。
    (二)住:大运会比赛在下沙赛区、滨江校区或其他城市,可以安排住宿;在杭师大仓前校区,学生打车前往赛区。
    (三)行:学生参与比赛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四)保险、健康证明:学生参加比赛必须在校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并为所有领队、教练、运动员购买从报道之日起至结束回校期间赛会的保险(根据各项目赛会要求条例执行)。
    (五)比赛安全
    1.赛前检查比赛器具;
    2.赛前做好准备活动;
    3.赛中注意安全;
    4.赛后注意放松。
    (六)雷电、风雨、冰雹等自然天气应急预案
    1.若比赛前发生,主办方通知参赛领队暂停比赛,领队和教练及时通知到运动员。
    2.若比赛时发生,主办方应试天气实际情况,与裁判、双方队员商量是否继续比赛;若比赛不能继续,领队教练及时与裁判长沟通通知比赛暂停并协商下次比赛时间。
    (七)伤亡、重度昏迷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教练员向裁判员提出中止比赛。
    2.第一时间值场医生及红十字会抢救,或呼叫120,全力抢救生命。
    3.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部门,召开处理会议。
(八)主要处置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召开领队、教练、队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5.全体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附:浙江大学体育运动伤害事件处置流程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