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发布时间:2014-05-09 来源: 编辑:wang 浏览次数:1662次

一、刘玉勇同志
对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组织、人事、纪检、统战、稳定、保密、工会、离退休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工联系单位:公共艺术中心、竞赛训练中心)
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部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核等工作;
2.加强部门纪检工作,配合上级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落实相关专项检查;
3.规范部门内部干部竞聘、考察、任免程序,做好教育培养管理工作;
4.加强招生、设备器材采购、管理工作的机制、制度建设及廉洁自律工作;
5.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成员的联系和沟通,支持他们对部工作进行监督;
6.指导分工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吴叶海同志
对分管的财务、外事、体育与艺术建设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工联系单位:文化信息中心、体艺研究中心)
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工作中的廉洁自律;
2.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廉洁自律,完善人事、财务管理制度;
3.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
4.进一步完善规范体育和艺术招生制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5.进一步完善规范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保研管理工作;
6.指导分工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周聪同志
对分管的体艺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工作、艺术团管理、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工联系单位:教学管理科)
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体育、艺术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规范建设和廉洁自律;
2.加强艺术团管理工作中的规范建设和廉洁自律;
3.加强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建设和廉洁自律;
4.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5.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肃治理学术不端行为;
6.指导分工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傅旭波同志
对分管的校园安全、地方合作、校友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器材设备采购招标、场馆池建设修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工联系单位:综合办公室、体育教育中心、场馆管理中心)
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器材设备采购招标、场馆池建设修缮等工作中的规范建设和廉洁自律;
2.加强运动队管理工作中的规范建设和廉洁自律;
3.加强校园安全、地方合作、校友联络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建设和廉洁自律;
4.加强场馆池服务管理,完善场馆池使用管理制度; 
5.指导分工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