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通知)
体艺部 [2012] 1号
关于做好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公共体育中心等负责人公开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体艺部工作安排和有关文件精神,为选拔优秀教职员工担任公共体育中心、公共艺术中心、场馆管理中心、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研究中心负责人,决定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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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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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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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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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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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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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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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训练团队、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及课程建设;评奖评优,督导督查,分类管理;体育特长生测试,校内校外竞赛;国内外交流;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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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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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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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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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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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副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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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及课程建设;评奖评优,督导督查,分类管理;艺术特长生遴选,校内校外演出,国内外交流;文琴艺术团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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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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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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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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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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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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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池日常开放与管理;动态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维护与租借协调;器材设备与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与消防预防;社会服务,制度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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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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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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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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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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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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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库管理,分析与评价;信息平台建设,仪器设备管理;课题、成果申报,组织教学改革、学术研讨;档案与资料管理;制度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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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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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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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范围
体艺部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全局观念、服务意识,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相关专业背景,原则上竞聘主任职务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竞聘副主任职务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年龄限定在 52 周岁以下。
(四)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师,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参照学校有关干部工作规定的程序进行。如同一职位经资格审查后推(自)荐人选少于3人,或经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认为无合适人选的,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五、推荐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推荐人员必须填写统一的“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公共体育中心、公共艺术中心、场馆管理中心、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研究中心负责人岗位推(自)荐表”,组织推荐的须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后交部办公室。
所有报名人员要求同时报送报名表的书面版(本人签名)和电子版。
书面报名表送:紫金港校区西一教学楼510室
电子版发送Email:yinyin0317@zju.edu.cn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 7月30日
联系电话:88981308 13750820026
附件:岗位推(自)荐表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