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根据学校团委统一部署,现将体艺部直属团总支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1. 年满18周岁且团龄超过一年(即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
2. 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思想上进,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3. 学习态度端正,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且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4.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秀共青团员。
二、“推优”工作程序
(一)会前准备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同级党支部可派党员参与团支部“推优”大会,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二)会议召开
议程一:
团支部委员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开展,大会必须线下召开。
议程二:
支部委员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及本次推优大会中的表现情况。
议程三:
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议程四: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三)会后工作
1. 团支部委员会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结合平时表现情况,提出考察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2. 上级团组织审定通过后,“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3. 公示结束后,各团支部认真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同时指导候选人认真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和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
三、工作要求
1. 推优名额:班级推优比例为团支部团员数的20%。
2. 时间要求:各团支部须于3月17日(星期一)前召开“推优”大会,在3月21日前完成《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个人事迹,以团支部为单位发送至0921105@zju.edu.cn备案并将纸质版(签名处手写签名)交至游泳馆202黄老师处。
3. 上级团组织在《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附件2:浙江大学2025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共青团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直属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