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晋升

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评聘条件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 编辑:bjh 浏览次数:2492次

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评聘条件
 
一、评聘范围
聘在团队教学岗,或聘在公共体育、公共艺术、公共外语等少数从事量大面广教育教学工作的岗位,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或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指导工作的教师。
二、思想道德、业务技能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与较好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
三、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高级讲师职务者,须同时达到以下学历、资历要求: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资历要求:担任讲师职务不少于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不少于2年。
四、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要求
申报高级讲师职务者,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承担本科生通识课程或大类课程、研究生基础课程、大学生体育文化活动指导工作等,年均课程教学时数不低于320学时,教学效果良好,其中教学评价优良率应不低于80%,优秀率应不低于40%。
2.参与承担国家文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工科基础课程基地工作,或参与国家级和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或学校通识教育和大类基础课程建设和改革工作,或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工作。
3.公开发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论文不少于2篇;或参与编写并出版全国规划教材或省部级重点教材;或指导大学生获体育类、艺术类竞赛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