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

浙江大学2012年定向越野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2-09-26 来源: 编辑:yyy 浏览次数:3091次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学工部、团委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检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展现各学院办学特色与风采,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0月26 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篮球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本科生组:男子 5公里定向越野;女子3公里定向越野
    研究生组:男子 5公里定向越野;女子3公里定向越野
    教工青年组:男子 5公里定向越野;女子3公里定向越野
    教工中年组:男子 3公里定向越野;女子3公里定向越野
七、竞赛办法:
    1、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2名。
    2、比赛采用中国定向越野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以运动员所排定出发之时间为准提前20分钟检录进入待发区,检录未到者作自动放弃。出发顺序由承办单位随机抽签排定,每名运动员间隔1分钟出发。运动员进入出发区后(图上三角符号标示)听到出发指令必须先打启动打卡器(此刻开始比赛计时)方能拿取地图再根据地图上所画线路并按照线路上检查点序号顺序寻找检查点,在每个检查点(图上单圆圈标示)实地位置寻找到点标旗下的打卡器并使用指卡打卡(看到打卡器红灯闪烁或者听到蜂鸣声均标示打卡成功),完成比赛后回到终点(图上双圆圈标示)打终止打卡器→拉成绩条→输入定向越野成绩统计系统,以完成比赛时间决出名次。整个比赛过程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如出现下列情况均作为犯规无效成绩处理:
    1)有跟跑、结队寻找检查点经场地裁判员发现者;
    2)未打启动打卡器、终止打卡器者、成统打卡器(红色);
    3)比赛中未按照地图上线路所标示检查点序号之顺序寻找检查点者;
    4)比赛时未完成全部检查点者;
    5)未按图上标示规定线路跑动者;
    6)比赛超时者。
    3、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准备,并将运动员号码填写在报名单上。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凡我校在编工会会员(其中现从事田径教学或训练的公体部、体育系和城市学院等教师不得参赛)均可代表所属单位参赛;一个会员只能代表所属一个单位参赛。
    3、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教师证或身份证。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报名表须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一份于10月15日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报紫金港校区西1-511公体部办公室(刘老师),报名时务必发E-mail:xdjhz@yahoo.com.cn,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报名单作自动放弃,联系人:林时云13336093687。
    2、报到:各队于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到紫金港校区田径场司令台二楼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各队务必指派1~2人参加会议。报到时须交健康证明,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交指卡、指北针押金每名运动员200元整,比赛结束后交还指卡指北针归还押金。
十、录取名次:
    1、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2、比赛报名人数(队)等于或不足8人(队),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作比赛项目,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注:教育学院、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实行单独计分。
十一、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比赛地图、指南针由承办单位提供、跑鞋各单位自理,不得穿着钉鞋。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1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