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

浙江大学2013年“三好杯”足球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03-15 来源: 编辑:yyy 浏览次数:3454次

一、主办单位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三、协办单位
浙江大学学工部、团委、校医院、安全保卫处、学生足球协会
四、竞赛宗旨
为了提高浙江大学学生足球运动技术水平,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在我校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氛围。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
五、竞赛办法
1、小组赛
(1)视报名球队数量通过抽签将球队分为8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16支球队(每个小组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
(2)小组赛比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3)小组内各队排名规则如下:
Ⅰ.积分高者排名靠前
Ⅱ.小组中总净胜球高者排名靠前
Ⅲ.小组中总进球数高者排名靠前
如果按照以上规则仍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依次比较以确定排名先后:
Ⅳ.比较并列几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得分高低。如果仍然相等,则:
Ⅴ.比较并列的几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少。如果仍然相等,则:
Ⅵ.比较并列的几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数多少。如果仍然相等,则:
Ⅶ.若通过上述方法仍无法决定排名,则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并列几队之间的名次。
2、淘汰赛
(1)在小组赛结束后,根据小组赛排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淘汰赛对阵。
(2)    若在常规时间内两支球队打平,则直接以罚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
六、竞赛地点及时间
1、比赛时间:2013年3月至5月。
2、小组赛将于2013年春季学期起第4周(3月30日)在玉泉校区和紫金港校区举行,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每周进行一轮比赛;
3、淘汰赛将于小组赛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竞赛细则
1、基本规则
(1)每场比赛分上下两个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比赛采用十一人制,每场比赛每队可以选择5名替补队员替换上场。
(3)小组赛赛程将在领队会议后由组委会公布,淘汰赛赛程在淘汰赛抽签后由组委会公布。
各队若需变更比赛时间,务必先自行联系相关球队(本场比赛的另一支球队和对调的两支球队),并于赛前72小时通知组委会,得到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变更比赛时间。
(4)若遇到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并于赛前1小时通知相关球队;若相关球队在赛前1小时没有收到组委会通知,则比赛照常进行。
2、比赛流程
(1)比赛开始前15分钟,领队填写首发名单、替补队员名单。
(2)首发名单、替补队员名单经第四官员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3)比赛开始前5分钟,裁判员组织双方首发队员列队,助理裁判员根据证件对上场队员进行身份确认,并对其装备进行检查。对于装备有问题的队员,助理裁判员必须协助裁判员要求该队员立即改正,否则不得上场。
(4)比赛中替换队员须首先向第四官员提交换人申请单和本人照片、姓名、学号清晰可辨的有效证件。替补队员经身份核实、装备经检均合格后,经裁判员允许后,待被换下场队员离场后从中线处进场。
(5)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双方领队、裁判组依次在比赛记录单上签字,第四官员发还证件。
3、停赛
(1)同一名队员在小组赛或淘汰赛第一轮阶段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则下一场比赛自动停;
(2)1/4决赛前的黄牌不带入之后的比赛,但1/4决赛前的停赛带入1/4决赛。
4、弃权和罢赛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弃权:
Ⅰ.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处在停赛期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则判罚该队弃权。
Ⅱ.并非有不可抗拒的因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在规定比赛时间开始15分钟后无法比赛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罢赛:
Ⅰ.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Ⅱ.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Ⅲ.中途退出本届杯赛。
(3)对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Ⅰ.小组赛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该队所有比赛的比分均计0-3;
()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本场比赛计0-0;两队队所有其他比赛的比分均计0-3;
()中途退出本届杯赛,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比分均计0-3;
Ⅱ.淘汰赛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该队该场比赛的比分计为0-3;
()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本场比赛计0-0,无球队晋级;
()弃权或罢赛球队名次取消,无球队递补。
(4)弃权或罢赛球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组委会保留继续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对因恶劣天气或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处理
(1)因恶劣天气或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比赛监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恢复比赛,并由比赛监督做出是否恢复比赛的决定,裁判员、双方球队应服从比赛监督的决定,如一方或双方球队不服从比赛监督恢复比赛的决定,则按一方或双方弃权或罢赛处理。
(2)若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得比赛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则由比赛监督做出中断比赛的决定。已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另选场地和时间补足80分钟比赛(包括罚点球)。
(3)比赛如不能在下一轮比赛前进行补赛,则由比赛监督报告组委会,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由组委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4)如在此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则由组委会根据有关报告做出纪律处罚。
6、装备要求
(1)服装
Ⅰ.比赛时,推荐每队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Ⅱ.如比赛双方都只有一套球衣且颜色相近,则客队在球衣外穿着组委会提供的分队服进行比赛。
(2)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队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进行比赛。
(4)球鞋必须为帆布软质胶底足球鞋或钉长不超过5mm的皮面橡胶底(牛筋底)足球鞋。
(5)队员必须戴护腿板参加比赛,护腿板必须由球袜全部包住。除护腿板外不得佩戴任何护具。
7、 该细则未定事宜遵照《足球竞赛规则2012/2013》。
八、球队组成
1、每队必须有一名领队,一名教练,一名队长和不少于16人且不多于28人的参赛队员,每队研究生报名人数不得超过该队报名总人数的40%。
2、领队负责与组委会联系和比赛时在场下管理球队,领队不可以为参赛队员。
3、教练可以为参赛队员,不可以为其他球队队员。
4、队长必须为参赛队员。
5、凡参赛的队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且自愿参加本次比赛。
6、每支报名球队的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是属于同一单位的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2012-2013学年春学期报到注册为准)。进修生、在职研究生、教工不得报名参赛。
7、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队参赛。
8、足球专项特招生不得参赛。
8、 大一本科生按照所在学园参加求是学院各学园代表队。
九、报名方法
1、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2013年3月25日晚24:00,逾期未报名的单位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2、各参赛队必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命名为“2013三好杯_学院全称.xls”,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寄电子信箱:zjusfa@hotmail.com,以收到组委会报名成功的回复为报名成功标志。
3、各参赛球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员16-28名。领队和教练可以不是该学院学生,但必须是浙江大学在校学生或教工。
4、为加强对比赛的管理,确保本次比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参赛各队在报名时(领队会议)须向组委会交纳“抵押保证金”5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组委会有关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并且队员参赛资格经查实无问题的运动队,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在赛后如数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办法详见《2013年三好杯“抵押保证金”管理条例》。
5、组委会将于3月27日19点于体育场二楼召开领队会议,确定小组赛分组等事项。各队在会上需上交以下书面材料:
(1)所有队员的在校证明(附件二)(加盖学院公章);
(2)所有队员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复印件;
(3)所有队员的居民身份证/(留学生)护照复印件;
(4)所有队员两个月内的校医院体检证明原件,不可用免责声明代替。(需有医生签名及校医院盖章)
十、奖励办法
1、 为获得比赛前八名的队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2、 比赛成绩将按9、7、6、5、4、3、2、1的5倍分数计入各参赛单位综合运动会总成绩。
十一、其他事宜
1、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联系电话:13906532628(681628) 柳志鹏 老师。
 
附件2_在校证明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