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7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本科生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团委、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群众体育开展,检验运动技能水平,激发学生锻炼热情,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以人为本、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2017年11月24-25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以院系(学园)、国防生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 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 全能(100米、跳远、铅球、跳高、400米、标枪、1500米)。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200 米、跳高、铅球、跳远、800米)。
集体项目:10×5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5男5女)。
七、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共50人,同一性别不得超过30人;领队1名,教练不多于4名。
2.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2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及男女混合集体项目;全能不得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
3.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超过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其它径赛项目视报名人数或队数和比赛时间确定赛次。
4.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田赛提前20分钟检录,接力、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5.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自行准备。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国防生参赛原则为院系(学园)优先,未能入选院系(学园)代表队的国防生可单独组队参赛。
3.高水平田径运动员参加测验,只计成绩,不计名次与总分。
4.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7年11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请不要改变报名表格式,报名表须经所在院系(学园)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一份于11月9日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交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5办公室鲁茜老师:15888828046。同时,务必发电子版报名表至鲁茜老师E-mail:0013023@zju.edu.cn,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名单作自动放弃。参加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的,须交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注:电子版报名表确定后再发,不要多次发送报名表。
2.报到:各队务必指派1~2人,于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14:00到蒙民伟楼223报告厅参加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
十、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加倍计分)。
(2)集体项目按9、7、6、5、4、3、2、1双倍计分。
(3)比赛报名人数(队)不超过8人(队)的,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立项,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只报一个男队或一个女队的单位,不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注:教育学院实行单独计分(径赛中有预决赛的比赛项目,教育学院的运动员只参加预赛,以预赛成绩来判定名次)。
3.破纪录加分
破校纪录一项加9分;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一项加15分;破全国大学生纪录一项加20分。同一人(队)同一项目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十一、奖励办法
1.团体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获前3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二、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艺部审核后投入使用,各院系(学园)无需自行准备;比赛用鞋各院系(学园)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比赛成绩,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5.对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的处理:部分院系(学园)未按竞赛规则规定报名,报名单中出现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现象,我们将按规定直接删除,不再通知,请谅解。请有关院系(学园)注意核对。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浙江大学2017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研究生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团委、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群众体育开展,检验运动技能水平,激发学生锻炼热情,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以人为本、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2017年11月24-25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集体项目:10×5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5男5女)。
七、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共50人,同一性别不得超过30人;领队1名,教练不多于4名。
2.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2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及男女混合集体项目;全能不得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
3.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超过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其它径赛项目视报名人数或队数和比赛时间确定赛次。
4.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田赛提前20分钟检录,接力、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5.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自行准备。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高水平田径运动员参加测验,只计成绩,不计名次与总分。
3.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7年11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请不要改变报名表格式,报名表须经所在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一份于11月9日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交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5办公室鲁茜老师:15888828046。同时,务必发电子版报名表至鲁茜老师E-mail:0013023@zju.edu.cn,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名单作自动放弃。参加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的,须交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注:电子版报名表确定后再发,不要多次发送报名表。
2.报到:各队务必指派1~2人,于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14:00到蒙民伟楼223报告厅参加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
十、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加倍计分)。
(2)集体项目按9、7、6、5、4、3、2、1双倍计分。
(3)比赛报名人数(队)不超过8人(队)的,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立项,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只报一个男队或一个女队的单位,不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注:教育学院实行单独计分(径赛中有预决赛的比赛项目,教育学院的运动员只参加预赛,以预赛成绩来判定名次)。
3.破纪录加分
破校纪录一项加9分;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一项加15分;破全国大学生纪录一项加20分。同一人(队)同一项目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十一、奖励办法
1.团体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获前3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二、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艺部审核后投入使用,各院系无需自行准备;比赛用鞋各院系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比赛成绩,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5.对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的处理:部分院系未按竞赛规则规定报名,报名单中出现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现象,我们将按规定直接删除,不再通知,请谅解。请有关院系注意核对。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浙江大学2017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教职工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工会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群众体育开展,激发教职工锻炼热情,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以人为本、健身健心、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2017年11月24-25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以各单位、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分组
1.青年组:男子38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子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年组:男子39岁~50岁(1967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子36岁~45岁(1972年1月1日~198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常青组:男子51岁以上(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子46岁以上(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比赛项目
1.青年组
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 远、铅球(6Kg)、标枪。
女子:1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 铅球(4Kg)、标枪。
2.中年组
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5Kg)、好伙伴赛跑(男女配合)。
女子:1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好伙伴赛跑(男女配合)。
3.常青组
男子:50米、20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立定投篮、垒球掷准。
女子:50米、20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立定投篮、垒球掷准。
4.集体项目
(1)男子、女子分别可报50米三人板鞋竞速作一队(老、中、青各报1人);
(2)10×5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参加人员:常青组1男1女、中年组2男1女、青年组3男2女;比赛时检查运动员身份证。
八、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50名(男、女不限),同一性别不得超过30人;领队1名,教练2名。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3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和集体项目除外)。
2.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田赛提前20分钟检录,接力、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3.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自行准备。
九、参赛资格
凡我校在编工会会员均可代表所属单位参赛,其中现从事田径教学或训练的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体育系教师不得参赛。一个会员只能代表所属一个单位参赛。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7年11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请不要改变报名表格式,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一份于11月9日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交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5办公室鲁茜老师:15888828046。同时,务必发电子版报名表至鲁茜老师E-mail:0013023@zju.edu.cn,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名单作自动放弃。参加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的,须交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注:电子版报名表确定后再发,不要多次发送报名表。
2.报到:各队务必指派1~2人,于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14:00到蒙民伟楼223报告厅参加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
十一、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田径比赛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和集体项目双倍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比赛报名人数(队)不超过8名时,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作比赛项目,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青年组、中年组、常青组各单项得分相加为单位团体总分,按得分多少,取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如总分相等,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按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二、奖励办法
1.团体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获前3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三、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艺部审核后投入使用,各单位无需自行准备;比赛用鞋各单位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比赛成绩,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5.对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的处理:部分单位未按竞赛规则规定报名,报名单中出现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现象,我们将按规定直接删除,不再通知,请谅解。请有关单位注意核对。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