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文琴键盘乐团管理章程
一、 团内演奏会、教师辅导与日常练习
1. 每个月举办一次团内演奏会,以检验团员的练习质量,并促进团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时长为两个小时,所有团员必须出席,每位团员每学期至少在团内演奏会上表演两次。
2. 团员每两周由带团教师一对一辅导四十五分钟。
3. 日常练习的时间由团员根据各自的练习进度自行安排。
注:如有演出任务,团内演奏会以及教师辅导的时间和频率将会适当增加;团内演奏会和教师辅导的地点为合唱排练厅,由于场地需要借用,具体时间安排将视合唱排练厅的空闲情况而定。
二、团内干部、优秀团员与团干选拔制度
1、团内干部由老师推荐与同学自荐相结合方式产生。
2、每年选拔优秀团员两位、团干一位,以所有团员为候选人,由全团投票选拔,当场唱票宣布结果。
三、团干职责:
1、团长:
(1)接收并落实老师所交代的各项任务;
(2)统筹安排团内的常规工作开展;
(3)与其他各兄弟团队沟通交流、互通信息。
2、副团长:
(1)协助团长完成老师所交代的各项任务;
(2)协调处理团内事物;
2、团务:
(1)安排同学轮班打扫各个琴房;
(2)有演出任务时,如有需要搬运,负责联系搬家公司,看护乐器装车、卸车;
(3)联系钢琴调音;
(4)演出时负责安排场务。
3、宣传专员:
(1)负责人人公共主页、QQ群、公共邮箱、CC98、贴吧等社交网络平台的宣传与日常维护;负责将乐团相关的排练、演出、人员信息等拟成文字、图片,发到公共艺术中心键盘乐团的专属板块;
(2)负责活动后的媒体新闻稿的写作与发布;
(3)负责组织、安排其他非网络宣传,例如文广宣传、发放传单等。
4、项目审批及财务专员:
(1)负责各种活动场地使用、宣传材料发放及悬挂的申请表审批;
(2)活动后负责二课加分的申请;
(3)负责拟定团内所需物品的预算报告;
(4)负责完成团内所购物资及其他花费的报销手续。
四、考勤条例:
(1)个别课、团内演奏会以及演出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请假规则:
①艺术特长生在已有重大演出或比赛任务的情况下,不得请假。
②需请假的同学必须在活动进行之前向教师团长提出请假要求,并出具相应的证明,经同意后,方可予假。
五、团内演奏会、彩排及演出纪律:
(1)团内演奏会需关闭手机铃声,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或使用其他电子产品;
(2)未经团长同意,不得私自取走琴房及排练厅内任何物品;
(3)演出彩排需按要求准时到场;
(4)在彩排和演出地点听从老师及团长的安排,彩排或演出结束后应迅速整理好演出设施,确认各项演出物品完好并妥善保存,经教师团长同意后方可离场。
六、 业务考核
1、为保持团员的业务水准,每一个长学期进行两次业务考核,考核演奏水平与基本音乐素养,时间为开学第一周以及倒数第四周左右,具体内容由老师提前布置;
2、每次考核的分数总分100分(两次考核分数相加取平均值为最后得分),分为优秀(90以上)、良好(80—90)、及格(70—80)、不及格(70以下)四个档次,期末考核后平均分获得优秀级别的团员将获得适当形式的奖励;不及格级别的团员在下一个长学期开学时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将暂时成为键盘乐团的候补团员,不再享有正式团员包括演出排练在内的各项权利,直至考核通过。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均以此章程为原则处理。
浙江大学文琴键盘乐团
2013年10月23日